【江苏苏州】苏州太仓市引才政策简介
来源:时间:2016-06-01 22:09:12
获评各级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新立项的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
对创业类项目(含预评审项目)分A、B、C三类,分别给予200万元(特别优秀的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专项经费资助(符合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的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创业的项目可免评,并按照B类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专项经费资助)
20万元的安家补贴
100—500万元的风险投资及最高500万元的担保融资贷款
新立项的科技创新类领军人才
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专项经费资助
符合《太仓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的人才,享受10—15万元的安家补贴
已立项的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项目结题验收当年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根据项目验收情况择优再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专项经费资助,以及1000万元以内的担保融资贷款
新立项的科技创新创业团队
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名)根据本级科技领军人才安家补贴的50%给予补助
按照不超过企业实收资本的30%、注册之日起一年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为限,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专项经费资助
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融资贷款、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综合金融支持
高层次人才生活待遇优惠政策:
安家补贴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50万元
国家“千人计划”人才100万元
省“双创人才计划”、苏州市“姑苏人才计划”人才50万元
省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名)25万元
太仓市科技领军人才:
创业类20万元
创新类且符合《太仓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的,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
科技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名)10万元
领军人才企业、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兴产业企业引进的,符合《太仓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的博士学历学位15万元、硕士学历学位10万元
人才公寓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免3年租金
省“双创人才计划”、苏州市“姑苏人才计划”人才,省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名)免2年租金
太仓市科技领军人才(含创业类、创新类、团队核心成员)、太仓市文化名家、文化产业领军人才(文艺创作领军人才)免2年租金
其他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非领军人才,经市人才办认定可优先租赁城北青年公寓,享受同地段市场租金50%的租金价格
住房公积金
可按实际工资总额作为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受本市缴存封顶额的限制
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可放宽到本市现行最高限额的四倍
引进人才及其直系亲属可享受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提取优惠政策
享受绿色通道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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