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推介

【浙江杭州】关于加快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临江国家高新区)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

来源:时间:2017-07-04 14:47:36

 大江东区.jpg

为全面实施“人才立区、人才强区”战略,有效提升人才引擎加速度,努力把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临江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人才高地,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

1、指导思想。“人才高度决定大江东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坚持“以产业集聚人才、以人才引领产业”,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才发展综合环境,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实现“再造一个杭州工业、再造一个杭州新城”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2、主要目标。着眼于大江东创新驱动、产业集聚、产城融合发展亟需的各领域重点人才,同步实施“领军计划”、“集英计划”、“雄鹰计划”、“金领计划”和“同心计划”等五大人才计划,力争3年新引进培育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主导产业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社会事业重点人才等各类人才3000人以上。

3、基本原则。产业聚才。依托大江东产业集聚“磁场效应”,以产引才、以才促产、产才融合,实现人才集聚与产业集聚的联动发展。洼地引才。统筹国内国外两种资源,突出高端引领,兼顾各类人才发展,打造人才政策“洼地”,构筑区域性人才新高地。两手育才。坚持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一起抓,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构建人才培育孵化最大合力。精准用才。根据人才分类特点科学施策,不拘一格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充分激发各类人才潜能,形成人才虹吸集聚效应。

二、人才引进培育政策

4、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领军计划”。立足国家高新区和产业集聚区独特优势,以“带进重大项目、带领关键技术、带动新兴学科、带引产业发展”为重点,力争3年新引进培育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30名,其中“国千”、“省千”、市“521”人才不少于15名。

实施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项目评审机制,根据人才层次、产业导向、项目评估、市场预期等条件进行综合评定,分为Ⅰ、Ⅱ、Ⅲ三类,分别给予相应资助:

项目资助:Ⅰ类最高给予800万元;Ⅱ类最高给予500万元;Ⅲ类最高给予200万元。

场地优惠:3年内免费提供Ⅰ类最高1000平方米、Ⅱ类最高500平方米、Ⅲ类最高3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或是相应市场价租金补贴。

金融扶持:2年内给予Ⅰ类最高1000万元、Ⅱ类最高500万元、Ⅲ类最高200万元的银行贷款全额贴息。

对于特别突出的创新创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住房保障:国内外顶尖人才“一人一议”;属于国家级领军人才的,可享受市级100万、集聚区60万购房补贴,或市、集聚区两级共计30000/年租房补贴;属于省级领军人才的,可享受市级80万、集聚区40万购房补贴,或3年内市、集聚区两级共计24000/年租房补贴;属于市级领军人才的,可享受市级60万、集聚区30万购房补贴,或3年内市、集聚区两级共计18000/年租房补贴;属于高级人才的,可享受集聚区20万购房补贴,或3年内市、集聚区两级共计15000/年租房补贴。(高层次人才分类见附注)

5、实施主导产业紧缺人才“集英计划”。立足大江东“1+2+X”产业导向,突出紧缺性和实用性,力争3年新引进培育主导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紧缺人才500名。

薪酬补贴:每年年初发布大江东主导产业紧缺专业目录。实施主导产业紧缺人才政府薪酬补贴制度,3年内,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每人每年补贴4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补贴2万元,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每人每年补贴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985”、“211”工程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补贴0.5万元。相关补贴由集聚区财政划拨到企业,由企业落实到个人。

住房保障:属于高层次人才的产业紧缺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同第4条。针对其他副高、博士紧缺人才,由集聚区财政给予3年内每人12000/年租房补贴;针对其他中级、硕士紧缺人才,由集聚区财政给予3年内每人8000/年租房补贴。

6、实施高技能人才“雄鹰计划”。立足大江东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求,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力争3年新引进培育高技能人才1000名,重点资助30名技能突出人才和150名技能重点人才,建设10个“高技能人才工作站”。

薪酬补贴:对技能突出人才和技能重点人才实施政府薪酬补贴制度,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0.5万元补贴。对通过培训新评为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个人,分别给予600元、1000元、15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工作站”根据考核绩效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对列入集聚区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的根据培训绩效给予最高100%补贴。相关补贴由集聚区财政划拨到企业,由企业落实到个人。

住房保障:属于高层次人才的高技能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同第4条。针对其他高级技师、技师人才,由集聚区财政分别给予3年内每人12000/年、8000/年租房补贴。

7、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金领计划”。立足大江东企业可持续发展实际,加快建设一支懂管理、善经营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力争3年新引进培育500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重点资助和培育100名具有较强现代企业管理能力、熟练掌握资本运作、业绩突出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成才培训:以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择优选派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企业经营高级研修班,选拔推荐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参加“杭商学堂”。设立企业家沙龙,深挖企业家资源潜力,提升聚合力。

教育补贴:列入重点资助和培育对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参加境外或国内高校专题研修的给予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住房保障:属于高层次人才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同第4条。

8、实施社会事业重点人才“同心计划”。立足“智慧大江东 魅力生态城”的发展定位,突出“产城融合”,注重“生态发展”,力争3年新引进培育200名左右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事业重点人才。

(一)加快教育卫生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名校(院)、名校(院)长、名师(医)”培育工程,推进校际、院际战略合作,每年资助一定数量的教师、卫生人才到省内外重点学校、医院培训。每年安排150万元专项奖励柔性引进的市级领军及以上高层次教育、卫生人才;对集聚区内事业单位自主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可突破事业单位绩效奖励总额限制。

住房保障:属于高层次人才的教育卫生事业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同第4条(柔性引进人才不享受)。

(二)加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在社区(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逐步实现每个社区(村)至少配备一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目标。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一免一奖一津贴”制度,对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社区(村)或人社工作的除全额报销考前培训费外,给予500元—2000元奖励,并享受职称津贴。

住房保障:属于高级人才的社会工作人才,可享受集聚区20万购房补贴,或3年内市、集聚区两级共计15000/年租房补贴。

(三)加快农村优秀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建设一批农村实用人才示范基地,培养一批农村实用人才“领头雁”,扶持一批绿色生态产业项目,激活大江东生态板块,有益补充“产城融合”。

住房保障:属于高级人才的农村实用人才,可享受集聚区20万购房补贴,或3年内市、集聚区两级共计15000/年租房补贴。

9、加大国内外智力柔性引进力度。围绕“灵活用才”工作思路,支持用人主体以智力引进、智力借入、项目合作、岗位聘用等多种形式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和项目。

年薪资助:对企业引进的高端外国专家实行年薪资助,按照30—50万元、50—80万元、80万元以上3个区间,分别按40%50%60%的标准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实施“最强大脑”计划,每年选聘一定数量的行业特聘专家,每人给予20万元工作津贴。对入选市级以上国外智力计划的项目实行1:1配套资助。相关资助由集聚区财政划拨到企业,由企业落实到专家个人。

三、配套激励扶持政策

10、加强人才激励培养。大江东自主申报的“国千”、“省千”、市“521”人才,分别给予120万元、100万元、80万元集聚区配套奖励。对从集聚区外引进的带技术、项目、资金的“国千”、“省千”和市“521”人才,分别给予70万元、50万元、30万元集聚区配套奖励。入选多个计划人选的,就高奖励。建立人才荣誉制度,每年开展“大江东创新创业人才”和“重才爱才先进单位”评选;每三年开展“大江东智慧英才”、“领军型人才团队”评选,分别给予人才个人、人才团队30万元的奖励。

11、探索市场引才机制。坚持“请进来”、“走出去”,通过建立人才海外联络站、组团赴海内外招才引智、承办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大会等多种途径,加大引才引智力度。引进国内外知名人才中介机构,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工作经费补贴,完成目标基数后实行绩效奖励。完善引才奖励制度,对推荐人才入驻集聚区,并自主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的个人或中介组织,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推荐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入驻集聚区并成功产业化的个人或中介组织,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对推荐人才团队入驻集聚区,并自主申报入选“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个人或中介组织,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奖励。

12、加大创业融资扶持。设立大江东创投基金和主导产业基金,每年安排政府引导资金,做大融资扶持资金总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人才项目和企业。设立大江东人才创新创业引导基金子基金,培育发展天使投资。设立科技金融服务风险池,安排科技企业贷款补助资金,为集聚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风险补偿支持。建立集聚区银政合作平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级以上人才给予便捷的个人授信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人才创业企业和项目的信贷融资支持,开展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及贸易融资等类型的信贷融资。

13、优化人才孵化载体。加快推进大江东智慧谷、智造谷和科创谷建设,加强创新创业创意园区的布局规划与建设引导,高标准建成一批人才孵化载体和创新创业基地。深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战略合作,在建站(所)运行经费补助、场地租金补助等方面给予支持,吸引高校、科研机构入驻集聚区。大力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对省、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集聚区配套资助,被评为市级优秀院士专家工作站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助。对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集聚区配套资助。以上工作站属于破格认定的,资助资金再上浮10%。每进站1名博士后给予工作站10万元资助。

14、鼓励人才成果转化。鼓励人才带高新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在集聚区企业实现转化和产业化。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创办企业,其技术成果可作为无形资产入股,所占注册资本比例最高可达到100%。允许并鼓励人才转化科技成果,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不受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限制。探索股权激励试点工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15、加强生活保障。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妥善解决高层次人才居留落户、子女入学、医疗卫生保障等问题。建立完善人才房、购房补贴、租赁补贴、企业整体申购等多元化的安居保障体系,建设国际化人才社区,多渠道解决人才住房保障问题。充分发挥政府行政协调作用,努力为高层次人才享受医疗卫生、子女入学、学术交流等优质资源牵线搭桥,对人才主动接洽寻找优质资源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适当补贴。加大优质医疗、教育、文化资源招引和项目建设力度,加强与国内外高端品牌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的战略合作,为人才提供更优质的教育医疗服务保障。

16、优化人才服务。设立大江东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掌握高层次人才情况。成立大江东人才服务中心,组建专业化服务团队,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建立完善委领导联系优秀人才制度,健全人才服务专窗、人才服务例会、项目审批代办服务等制度,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节日慰问、疗养休假等活动。

四、工作保障

17、明确责任分工。本《意见》在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集聚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负责对人才引进和培养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社会发展局负责牵头制定高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外国智力引进、大学生创业等实施细则,抓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人才载体建设。经济发展局负责牵头制定主导产业紧缺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引进培育实施细则,抓好院士专家工作站、科技孵化器、留创园、大创园等载体建设,落实人才创业项目扶持、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扶持等政策。规划国土建设局负责牵头制定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划和推进国际化人才社区建设。财政局负责落实政策保障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兑现财政扶持政策。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18、保障人才资金投入。坚持人才发展优先投入,根据人才和团队引进、培养、扶持、激励等实际需要,加强人才资金保障。设立集聚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集聚区本级财政人才专项投入占当年本级公共财政投入的比例达到3%以上,且年增幅不低于当年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增幅。

19、加大评估考核。实行人才项目评审机制,建立评审专家资源库,对引进的人才项目进行论证和评审。集聚区人才办、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定期对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运用市场化的手段评价、激励人才,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对人才政策落实情况和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估,对绩效评估差的人才和项目,取消相关政策激励。

20、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各类媒介宣传大江东人才政策,提高政策影响力,做好政策兑现落实工作。加大对人才品牌和优秀人才事迹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爱才尊才重才的良好氛围,形成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本意见自201591日起试行,由集聚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具体执行标准、期限在相关操作细则中明确。如遇上级及集聚区有关政策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新政策执行。

 

附注:

高层次人才: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分为5个层次: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分别用ABCDE指代)。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国家级教学名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省特级专家;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千人计划”人选;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全国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省高校教学名师;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省级建筑大师;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首席技师;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D类:市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杭州市杰出人才奖获得者;享受杭州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和杭州市成绩突出的科技工作者获得者;杭州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市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市全球引才“521”计划人选;市钱江特聘专家计划人选;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市“13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省卫生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领衔人;省技术能手;市首席技师;杭州市大企业大集团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E类:高级人才,主要包括:其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市级工艺美术大师;通过综合考评的市“13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选、杭州市青年文艺家发现计划重点培养人选、中国杰出女装设计师发现计划重点培养人选、杭州青年设计师发现计划(含工业设计、广告设计、建筑设计)重点培养人选;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市级技术能手;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技能人才(含农村实用人才);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社会工作人才;杭州市规模以上企业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重要学术论文的博士;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柔性引进人才,是相对刚性引进人才而言,指在不改变人才国籍、户籍和身份,不改变人事关系的前提下,以提供智力服务为核心,不受工作地域、时间、方式限制,充分体现个人意愿和单位用人自主权的一种人才智力引进方式。

文中涉及享受3年内各类补贴的,从201591日起计算,至少与用人单位签订有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关系。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试行意见文件.doc
文件类型: .doc 6156682d69c9bc78d18f6e3d978f29f9.doc (50.50 KB)
高层次人才项目汇编(2016.08.18).doc
文件类型: .doc e92555d10ccb6ebd35209d31b8b3b1c1.doc (108.50 KB)

 

 

 

相关资讯推荐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