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上虞区人才新政解读
来源:时间:2017-03-22 12:36:00
上虞地处中国浙江省东北部,长江三角洲南翼,位于杭州和宁波之间,与国际大都市上海隔海相望,嘉绍大桥和沪杭甬高铁的建成通车使上虞融入了上海1.5小时交通圈,总面积1403平方公里,户籍人口78万,辖15个镇、3个乡、3个街道,呈“五山一水四分田”的格局。
上虞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区委优越、环境优美,产业发达、经济活跃,2016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73亿元,财政总收入104亿元。上虞是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区、市),全国文化先进县(区、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区、市),国家园林城市,被《福布斯》杂志评选为中国十大最富县级城市之一。
2016年10月份上虞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人才开发集聚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意见》(简称“人才新政”),围绕人才集聚、培养、使用、服务、保障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特别是对来上虞创业就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支持力度更大,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一、资金补助
1、入选绍兴“330海外英才计划”A、B、C类创业人才项目的,分别享受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资助;
2、入选绍兴“330海外英才计划”A、B、C类创新长期人才的,5年内可分别按引进人才年薪的70%、60%、50%享受薪酬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
3、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的,在分别参照绍兴“330海外英才计划”A类、B类人才资助或薪酬补助标准基础上,再按照国家、省补助奖励额度分别给予入选人才1:1配套补助奖励。
二、住房补贴
1、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可享受100万元房票补贴或期限10年每年5万元租房补贴;
2、省“千人计划”和绍兴“330海外英才计划”A类人才可享受80万元房票补贴或期限10年每年4万元租房补贴;
3、绍兴“330海外英才计划”B类和C类人才可享受60万元房票补贴或期限10年每年3万元租房补贴。
三、销售奖励
创业企业自成立5年内产生销售的,每年给予纳税销售1%的奖励,累计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四、引入投资机构资助
创业企业引入创业投资机构、本地企业500万元以上超过2年以上投资的,按投资额8%的比例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五、场地补助
提供不超过300平方米的三年免租创业场所或给予相应租金补贴;对实施成果产业化的项目,提供1500平方米内的中试厂房,第1、第2、第3年分别给予100%、50%、30%的租金补助。
除此之外,创业企业同时还可享受税收奖励、金融支持、成果转化、采购扶持等方面政策。
对海外高层次人才企业注册实行“一条龙”服务,在职称评定、医疗保健、出入境签证、车驾管理、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便利。
国家“千人计划”、浙江省“千人计划”每年评审一次,实行先落户后申报评审。绍兴“330海外英才计划”项目评审每年2-3次,项目可以先申报评审后签约落户。
浙江绍兴上虞人才新政区委〔2016〕4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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