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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萧创业创新“5213”计划政策调整的通知

来源:时间:2017-07-01 12: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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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加快推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文明幸福新萧山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根据中共萧山区委、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萧委〔201216号)精神,现就在“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5213”计划制定如下办法。

一、“5213”计划

5213”计划是指:到“十二五”期末,引进和培养国家、省“千人计划”和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计划人选累计达50名,引进来萧创业创新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累计达200名,建立海外人才工作联络站累计达10家,资智合作创办企业累计达30家。

二、对象条件

申报“5213”计划的人才,应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引进后每年在我区工作不少于2个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带技术、项目、资金创办企业或与我区企业合作开展产业化项目开发,其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国内先进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有良好市场前景并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股权不低于30%或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或新兴学科的研究工作,并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3.有海外创业经验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

具有特殊专才或为我区紧缺急需的其他创业创新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政策扶持

㈠人才激励政策

1.对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配套奖励。对入选市全球引才“521”计划的,一次性给予80万元的配套奖励。入选多个计划人选的,就高享受。

2.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优先享受区有关人才住房政策。自行租房的,给予三年10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租金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3万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自费购买区内商品房,经评审后给予30%以内的补贴,最高可达60万元。

3.开展对萧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评选活动,授予“萧山区海外领军型人才”荣誉称号,并给予50万元的奖励。

㈡项目扶持政策

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创业项目经评审后,可确定为重点类、优秀类和一般类项目,给予相应扶持。特别突出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的政策。

1.重点类项目

⑴资金扶持。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

⑵贷款贴息。给予两年内最高1000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区属担保公司给予相应担保。

⑶租金补助。给予企业三年10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用房房租补贴,标准为1/平方米天,实际房租单价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房租单价补贴。

2.优秀类项目

⑴资金扶持。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

⑵贷款贴息。给予两年内最高500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区属担保公司给予相应担保。

⑶租金补助。给予企业三年5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用房房租补贴,标准为1/平方米天,实际房租单价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房租单价补贴。

3.一般类项目

⑴资金扶持。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

⑵贷款贴息。给予两年内最高200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区属担保公司给予相应担保。 

⑶租金补助。给予企业三年2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用房房租补贴,标准为1/平方米天,实际房租单价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房租单价补贴。 

以上三类项目,涉及的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创投企业实际投资额30%以下的比例跟进投资,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㈢引才激励政策 

1.鼓励区内企业参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工作,特别是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共同创办“资智合作”企业。区内企业每引进或培养1名国家、省“千人计划”、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计划人选并与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海外高层次人才入选多个计划人选的,就高享受。 

2.对正常运作的海外人才工作联络站,每家每年给予3万元的工作经费。 

3.开展“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突出贡献奖”评选活动,并给予一次性510万元的奖励。 

四、实施步骤 

5213”计划在萧山区留学人员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并提交领导小组审定,实施步骤具体如下: 

⑴发布公告。每年定期通过国内外新闻媒体、网络等向海内外发布征集公告,征集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创业项目。 

⑵资格认定。对申报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⑶项目评审。对申报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进行综合评审,确定项目扶持类别和扶持力度。 

⑷项目洽谈。区留学人员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与海外高层次人才进行项目洽谈,确定项目落户事宜。 

⑸资助兑现。按照创业项目运行发展情况,分期拨付扶持资金。 

五、考核监督 

1.加强对扶持资金的监督管理和考核验收。创业项目扶持资金主要用于研发投入、设备采购等,海外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要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把资金真正落实到项目中。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对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对项目实施情况及时进行验收。 

2.在项目申报环节中提供虚假材料、不实阐述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评审。在实施资助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的,停止并追缴已发放的扶持资金。 

3.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欠薪行为或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等情况的,停止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4.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因个人原因未履行协议的,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六、附则 

1.本办法由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1211日起施行。 

 

 

《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萧创业创新“5213”计划的办法(试行)》(萧政办发〔2012〕14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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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萧创业创新“5213”计划政策调整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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